根据黑龙江省委组织部、省科技厅《关于开展科技人才信息采集建立黑龙江省科技人才库的通知》(黑科联发[2016]22号)文件精神,现对我校专任教师、实验教师中具有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人员的信息进行采集,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,按照文件中所列的要求和指标进行填写,在6月6日前填写完毕并上传数据(填报网站技术问题请与文件中的联系人进行沟通)。
学校联系人:李国梁 苏志刚
电 话:82190494 82192070
人事与专家工作处
2016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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